致全国利君沙一级经销商的函  
作者:未知          访问量:152280          发布时间:2013-10-17
尊敬的全国利君沙一级经销商:
首先,感谢你们多年来给予利君沙的鼎力支持!
为了针对性地解决当前利君沙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进一步加强利君沙市场价格管控,保护工商双方利益,利君公司决定成立“利君沙销售利润承包管理委员会”,试行利君沙销售利润承包管理,通过压缩经销商、理顺渠道、提升价格,简化业务流程等措施,多管齐下,系统治理,实现利君沙持续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今后利君沙片剂只对几家特级经销商销售。
    从2013年10月1日起,原则上停止对原来一级经销商销售,今后利君沙片剂,只对几家特级经销商销售。承包委员会按照“公开招标,优中选优”的原则,在全国洽谈精选24粒利君沙片剂1家至3家、20粒利君沙片剂1家至2家特级经销商,签订严格合作协议,价格联盟,完成约定销售回款任务,利君公司保证:
    1、只要按照利君公司指导价格出货,绝对让特级经销商不亏且赚。
    2、只要完成约定协议量,保证不多供应1件货。
    3、对帮助拿货造成的批号近效期问题,承诺换货处理。
    4、2013年合作顺利的特级经销商,具有2014年度特级经销商优先签约权。 
特级经销商招标条件:
    1、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年销售规模不低于5亿元;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和广泛的商业终端配送能力;全国性主流医药商业和上市公司优先。
    2、保证完成协议规定的销售回款量;保证按照利君公司指导价格出货;保证按照价格联盟要求主动抬升市场卖价。
    3、承诺按协议约定进度拿货付款,除协议规定外,无论什么情况都不能构成不拿货或不付款的理由。
    4、承诺按时提供真实完整有关利君沙片剂的销售流向、价格和库存等可查询电子信息。如果虚假或违规,自觉接受利君公司处罚。
   
二、试行特级经销商出货价格指导确认制度。
   
利君沙片剂特级经销商的出货价格,由承包委员会根据特级经销商库存、不同时期市场价格等综合情况,书面确认指导价格。对于按利君公司确认的指导价格出货,与供货价之间形成的差价,利君公司承诺予以全额补偿。利君公司鼓励特级经销商高于指导价格出货。
2013年10月1日起24粒、20粒利君沙片剂特许经销商出货指导价格分别为8.0元/盒、6.7元/盒。
三、对完成全年销售回款协议量的特级经销商,除价差全额补偿外,给予全年净回款2%的达量奖励。
    四、特级经销商差价补偿、2%达量奖励的办理。

    差价补偿原则上以1000万元回款为单位及时办理;经销商完成协议量且欠款清零后,全额办理达量奖励。办理方式可以采用一次性票面折扣或支付银行承兑汇票方式予以办理。
   
五、2013年9月底以前销售所形成的回款,按原政策办理。
   
2013年正在运行的一级经销商,9月底以前销售所形成的回款,按原政策办理。但是从10月份开始原利君沙片剂经销商,也必须严格执行24粒8.0元/盒、20粒6.7元/盒的销售最低指导价格。利君公司对现有商业片剂库存、批号进行核实盘库,并对重点市场加大检查力度。现有库存及批号的货物,如发现低价销售行为,责令限期收回。未按要求收回的,坚决扣罚一级经销商0.8元/盒、0.7元/盒卖价奖励。
以上函告自2013年10月1日起实施。诚望各一级经销商积极竞标利君沙片剂特级经销商或二级分销商,严格按照最低指导价格出货,主动控制利君沙销售价格,工商双方齐心协力,共同维护利君沙的经营秩序,为实现利君沙持续健康的发展、工商双赢而努力!
特此函告,顺致商祺。
联系电话:029-84682802、84682889。
 
 
                               西安利君制药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公司 
                                                                         201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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